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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月8日,我国加入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》以下简称《公约》。2023年11月7日《公约》对我国生效,我国开始签发附加证明书,加贴附加证明书的文书可在《公约》各缔约国间通行使用,无需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。我国与《公约》非缔约国之间仍沿用原有领事认证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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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》第一条中有写明,在适用本公约时,下列文书被认为是公文书:

(一)与一国法院或法庭相关的机关或官员出具的文书,包括由检察官、法院书记员或司法执行员(执达员)出具的文书;

(二)行政文书;

(三)公证文书;

(四)对以私人身份签署的文件的官方证明,如对文件的登记或在特定日期存在的事实进行记录的官方证明,以及对签名的官方和公证证明。

但本公约不适用于:

(一)外交或领事人员制作的文书;

(二)直接处理商业或海关运作的行政文书。

 

办理附加证明书认证(海牙认证)的文书类型:

文书类型

1. 个人证件类:出生证、结婚证、法庭离婚判决、绿卡、护照、房产证等;

2. 留学类:成绩单、学历证书等;

3. 证明类:单身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死亡证明等;

4. 商业文件类:注册证书、法人资格、协议书、合同书、授权书、声明书、证明书、委托书、商标证书、资产证明、资信证明、董事信息、股东信息、公司章程、会议记录、公司更名文件、发票、原产地证、报关单、产品证书、产品介绍及其他公司文件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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